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艺术考级专属网站
时间:2024-06-21 浏览:208 来源:中外艺术考级网
承办单位至少在开展表演考级活动60日前向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简称“考级中心”)申请确定考级时间。
承办单位至少在开展表演考级活动30日前,将含有考级时间、考级地点、专业分布、考生数量等内容的《表演考级考前备案表》(电子版或纸本)报考级中心,经考级中心备案核准后开展表演考级活动。
表演考级考官由考级中心统一派遣;考官按照考级中心的具体部署和《表演考级考官条例》的相关规范进行执考。
按照《表演考级章程》中“考场设置”以及“现场考试”的相关要求,配合考官做好现场考试的各项工作。
(一)整理报名表
分考区、分专业、分级别整理、统计《表演考级考生报名表》(简称“报名表”),确保每个考生的报名表与照片对应在一起。
(二)填写汇总表
分考区、分专业、分级别,完整、准确、清晰填写或打印《表演考级人数汇总表》(简称“汇总表”),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三)录入考生信息
依据报名表,分考区、分专业、分级别在线录入考生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四)每次考试结束后15日内,将报名表和汇总表邮寄或快递至考级中心。
证书制作自收到报名表、汇总表和《表演考级证书制作信息一览表》后60日内完成。
1.承办单位在收到《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简称“考级证书”)后5日内复核完毕,15日内发放至考生。
2.因内容错误、损毁、遗失等原因补办考级证书的,在考级中心发出考级证书后30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