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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考级重点须知

时间:2024-06-21 浏览:80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

一、考级宣传

(一)使用主办单位全称

主办单位的全称为“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是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为避免歧义和误解,在艺术考级宣传工作中要完整使用主办单位名称,严禁简省或增添单位名称。

(二)客观宣传艺术考级

艺术考级是专业艺术教育的一种有益补充,是对参加考级人员的艺术水平进行评比、认定的一种测评方式,是检验教学质量和学习成果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的一种重要手段。

在艺术考级宣传工作中要客观宣传艺术考级的作用,杜绝浮夸和虚假宣传行为。

二、考级报名

(一)主办单位每年都会在中国艺术考级网(www.artexamcn.com)发布最新的报考简章,考生应按照报考简章的具体要求并结合表演考级教材或大纲进行申报,切忌盲目。

(二)使用主办单位统一规制的《表演考级考生报名表》(简称“报名表”)和准考证,完整、准确、清晰填写或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每人次、每专业一张报名表和准考证。

(三)考生近期2吋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准考证、考级证书各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专业和级别。

用于制作考级证书的照片,背面一侧或局部粘贴在报名表左上角(请勿用曲别针、订书钉、大头针固定照片)。

(四)已获得其他考级机构表演考级证书的考生,可对应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的相同级别按要求报考,须在报名表后附上已过最高级别证书复印件以供参考。

三、考前备案

承办单位至少在开展表演考级活动30日前,将含有考级时间、考级地点、专业分布、考生数量等内容的《表演考级考前备案表》(电子版或纸本)报考级中心,经考级中心备案核准后方可开展表演考级活动。

四、组织考试

(一)表演考级的考场设置应根据报名人数、专业和级别,本着有利于组织考试和方便考生的原则来安排,制定安全预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考场设考官助理1人,协助考官做好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考场的考务工作,维护考场秩序:

1.核对考生身份、专业和级别;

2.指导考生在照片背面添加考生姓名、申报专业等识别信息;

3.分专业、分级别回收整理报名表。

五、考后工作

(一)整理

分考区、分专业、分级别整理并统计《表演考级考生报名表》(简称“报名表”),确保每个考生的报名表与照片对应在一起。

(二)汇总

分考区、分专业、分级别,完整、准确、清晰填写或打印《表演考级人数汇总表》(简称“汇总表”),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三)录入

依据报名表,分考区、分专业、分级别在线录入考生信息(考生信息顺序与报名表整理顺序完全一致),确保准确无误。

(四)递送

1.每次考试结束后15日内,将报名表和汇总表邮寄或快递至考级中心;

2.没有施行在线录入的承办单位须同时发送电子版《表演考级证书制作信息一览表》(artexam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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